一、指导思想
进一步宣传贯彻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,按照四川省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要求,积极引导广大师生自觉纠正工作、学习、生活环境中的不规范用字用语,关注祖国语言文字的规范使用,以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为己任,让“说普通话,写规范字”成为每个中国人的习惯。
二、工作目标
号召广大师生像机智的啄木鸟一样,仔细观察、搜寻并揪出课堂中、校园里和社会上的不规范用语用字,切实采取措施加以改正,从源头上杜绝用语用字不规范的现象,树立师生规范化使用语言文字的意识,提高用语用字规范率,提升我校的形象和品味。
三、工作任务
本次“啄木鸟行动”的任务,主要是清理校园里的不规范用字用语。包括班级板报、墙报,学校标牌、标语、条幅和图板等。
四、校园用字不得出现下列不规范情况:
1.使用错别字;
2.使用超出国家法律、法规规定允许范围的繁体字、异体字;
3.使用国家已废止的异体字和不规范的简体字;
4.使用国家已废止的印刷字形;
5.其他不规范使用的语言文字及标点符号。
五、方法步骤
“啄木鸟行动”采取的方法是组织全校师生建立“啄木鸟行动队”(以班为单位),将全校范围内的不规范用字找出来,标明地点和发现者的姓名、年级、班级,登记造册,把反馈表及时上报学校,然后由学校教科室核实并协调有关部门整改并及时进行复查。根据实情在校园内设立纠错牌和对照牌。
请各班将发现的错误用纠错牌和对照牌登记,并以单位在11月28日(下周四)前交通慧楼三楼教科室唐瑛老师处。每班至少有10处(地点不重复)。
语言文字类型及规范
一、文稿宣传栏文字错误类型
1.类型:错别字;
2.类型:繁体字、异体字、艺术字;(注要用对招牌)
3.类型:不规范的简体字;
二、文稿宣传栏格式类型及规范
(一)类型:排版格式:打印用纸为A4纸,一般每面排22行,每行排28字,撑满版心。
(二)类型:标题格式:标题字体为2号小标宋体字,居中不加粗。多行标题排列为梯形或菱形,不采用上下长度一样的长方形和上下长、中间短的沙漏型。
(三)类型:段首格式:题目与正文之间空1行。正文一般用3号仿宋GB2312,每自然段首空2字(空格到位),回行顶格。
(四)类型:小标题结构层次顺序:一、(一)1.(1)。即汉字“一”、汉字加圆括号“(一)”、阿拉伯数字“1”、阿拉伯数字加圆括号“(1)”,即“一、”(黑体)(作为小标题时句尾无标点);第二层“(一)”(楷体)(作为小标题时句尾标点可有可无);第三层“1.”(仿宋)(无论是否作为小标题,要有标点);第四层“(1)”(仿宋)(必须有标点)。
(五)类型:日期:日期右空一字,用阿拉伯数字将年、月、日标全,年份应标全称,月、日不编虚位(即1不编为01)。
(六)类型:页码:页码一般用4号半角宋体阿拉伯数字,数字左右各放一条一字线;一字线上距版心下边缘7mm。单页码居右空一字,双页码居左空一字。
(七)类型:标点:标点符号使用符合《标点符号用法》。横排文稿标点符号的位置和书写形式如下:
1.句号、逗号、顿号、分号、冒号均置于相应文字之后,占一个字位置,居左下,不出现在一行之首。
2.问号、叹号均置于相应文字之后,占一个字位置,居左,不出现在一行之首。两个问号(或叹号)叠用时,占一个字位置;三个问号(或叹号)叠用时,占两个字位置;问号和叹号连用时,占一个字位置。
3.引号、括号、书名号中的两部分标在相应项目的两端,各占一个字位置。其中前一半不出现在一行之末,后一半不出现在一行之首。
4.破折号标在相应项目之间,占两个字位置,上下居中,不能中间断开分处上行之末和下行之首。
5.省略号占两个字位置,两个省略号连用时占四个字位置并须单独占一行。省略号不能中间断开分处上行之末和下行之首。
6.连接号中的短横线比汉字“一”略短,占半个字位置;一字线比汉字“一”略长,占一个字位置;波纹线占一个字位置。连接号上下居中,不出现在一行之首。
7.间隔号标在需要隔开的项目之间,占半个字位置,上下居中,不出现在一行之首。
8.着重号和专名号标在相应文字的下边。
9.分隔号占半个字位置,不出现在一行之首或一行之末。
10.标点符号排在一行末尾时,若为全角字符则应占半角字符的宽度(即半个字位置),以使视觉效果更美观。
(八)类型:数字:数字用法符合《出版物上数字用法》。
1.计量、编号、年月日、时分秒、已定型的含阿拉伯数字的词语等用阿拉伯数字。
2.非公历纪年、概数、已定型的含汉字数字的词语等用汉字数字。
3.阿拉伯数字“0”有“零”和“○”两种汉字书写形式。一个数字用作计量时,其中“0”的汉字书写形式为“零”,用作编号时,“0”的汉字书写形式为“○”。
(九)类型:汉语拼音:汉语拼音拼写符合《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》《中国人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》《中国地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(汉语地名部分)》。
1.拼写普通话基本上以词为书写单位。表示一个整体概念的双音节和三音节结构,连写。句子开头的字母大写。
2.汉语人名中的姓和名分写,姓在前,名在后。复姓连写。双姓中间加连接号。姓和名的首字母分别大写,双姓两个字首字母都大写。笔名、别名等,按姓名写法处理。
3.由专名和通名构成的地名,原则上专名和通名分写。专名或通名中的修饰、限定成分,单音节的与其相关部分连写,双音节和多音节的与其相关部分分写。自然村镇名称不区分专名和通名,各音节连写。
三、本规范根据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《标点符号用法》《出版物上数字用法》《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》《中国人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》《中国地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》《党政机关公文格式》《绵阳市党政机关公文规范》整理。
语言文字纠错牌(样表) |
|
地点 |
教科室 |
标识牌名称 |
教科室工作职责 |
错误类型 |
标点 |
正确书写 |
1.2.3. |
纠错人 |
2017级47班张培智 |
语言文字对照牌(样表) |
|
地点 |
校大门口 |
标识牌名称 |
校名 |
错误类型 |
繁体字 |
正确书写 |
四川省绵阳中学 |
纠错人 |
2017级47班简晖凯 |